我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样板区建设
  为山城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本报讯 【记者 白璐】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空气环境优良天数157天、优良率为86.7%,全省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37.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五;市水质指数为3.54,全省排名第三;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91.7%,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1—6月份,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天气太热了,我们一家人就想找个凉快地方呆呆。这里有山有水还凉快,绝对是避暑胜地。从市内驾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你说我们幸不幸福!”正在汤沟绿石谷国家森林公园和家人一起游玩的市民王先生说。

  蓝天碧水,离不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样板区建设,编制了《本溪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生态立市重点项目清单》。继续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溪湖区政府和南芬区政府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方案》,对两个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情况实行月调度。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全市7家企业共22个VOCs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本钢集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持续推进。进一步提升水环境保障水平,制定了《本溪市河流水质防风险、保达标应急预案》初稿,提升我市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36个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印发《本溪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实施方案》,协调、推进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南芬区政府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沿河禁限养区、沿河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排查摸清了全市景区及民宿数量、生活污水处理状况。

  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也是今年工作重点之一。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19项整改任务,已有13项完成整改,并全部完成复查,其中11项达到销号条件,2项仍需继续整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39项整改任务,已有28项完成整改,其余11项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据悉,下半年,我市将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重点环保案件改到位、不反弹。同时,继续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的源头防控,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