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最新出台的《辽宁省关于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四项条件。《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限一年。国家有关“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哪些人适用?

《通知》规定,适用“先上岗、再考证”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毕业生;

2、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4、符合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申请人如何登记?

根据《通知》,申请人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申请实习登记。

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市的律师协会提交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所需材料: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正在办理其居住证的回执;

4、申请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证明承诺书;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承诺书;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实习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书;

5、已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6、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

7、省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协会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怎么办?

《通知》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随即转入正常实习。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自考核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按规定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市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申请;超过一年但未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由市律师协会重新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当重新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