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走好检察新征程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7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320人,起诉1977人。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65人,起诉49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案件2件5人。依法对“4·06”陶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涉黑专案出庭支持公诉。监督涉黑恶财产刑事执行案件146件,监督金额4000余万元。

  坚定筑牢“战疫”法治防线。坚持依法战疫与自身防疫两手抓、两不误。严格落实市委防疫决策部署,组建“突击队”,疫情期间两级院检察干警4400余人次日夜奋战在抗“疫”一线。市检察院在防疫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本溪市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

  二、紧扣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新担当

  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度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29人、起诉131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捕、起诉72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对8个涉案企业及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致力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3项“全省首家”为民营企业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大力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追诉“财通四海”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8人。全面推进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依法提前介入涉清收刑事案件48件69人,涉案金额18.3亿元,助力打赢清收挽损攻坚战。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9人,起诉47人。严惩“全链条”失守,查办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督办的“4·06”“9·06”等专案,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12件13人。

  高水平推进社会治理。全年对147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涉案单位和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8份。持续抓好“支部共建、社区共治”专项活动,组织干警下沉39个村、社区,帮助解决法律服务、物资保障等实际问题39项。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采取领导包案等方式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三、聚焦能动履职,在业务融合共促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强化。全年监督立案82件、撤案68件,追捕24人、追诉68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9件,法院已改判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0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人。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45件,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23件。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对3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支持起诉的情况下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与欠薪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

  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5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2件。在全省率先推动吸毒人员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回收工作,发出行政检察建议,严防因证件未回收而引发“毒驾”危险,助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办理的孟宪国行政申诉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9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等110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138吨。办理的督促保护兴安杜鹃行政公益诉讼等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6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402万元。桓仁县院办理的铧尖子烈士陵园案被最高检评为“五好”影视案件。溪湖区院就溪湖区东方·新湖俪城小区建设工程安全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作为全省唯一一份入选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四、厚植民生之本,在践行司法为民中诠释检察情怀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依法逮捕从事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案件21人,起诉67人。严厉打击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财产或名誉受损问题,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2人。倾力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融合案件受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律师阅卷等检察服务职能,提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为民服务。为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63.5万元,司法救助率位居全省第一。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29件30人。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36件5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失职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1份。依托“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78次受众5.5万余人。明山区院制作的《小明暑期奇遇记》在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评选中获得优秀奖。

  投身公益服务擦亮为民品牌。本溪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在全地区开展“温暖寒冬情系群众”救助帮扶活动。先后组织先锋队员2000余人次积极参与创城工作。会签《汇聚合力共同打造“助力高考 暖心护航”为民办实事品牌11项定制服务举措》,设置“助力高考检察爱心驿站”,为考生、家长提供独立午休室、备考室、饮水等服务1200余人次。启动“助力高考+心理疏导+反诈宣传”组合服务模式,做好护航高考“后半篇”文章。

  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锻造检察铁军中树立检察新风

  持续增强从严治检力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认真抓好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制定12项措施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案示警,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警示教育40次。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察,筑牢全体干警防腐拒变的铜墙铁壁。

  持续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两级院领导直接办案763件,上台授课38次。组织全员学习培训2800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竞赛业务能手。检察干警自主研发的“小溪数据分析助手”准确抓取刑检办案数据,已在省内兄弟市院得到推广。

  持续深耕文化育检理念。着力打造“工作追求卓越、团队充满活力、身心倍感愉悦”的本溪检察文化品牌。制定《本溪检察机关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激励措施》,进一步促进干警担当作为。想干警之所想,解干警之所难,不断激发检察队伍的内生活力,把“要我做”的被动履职转化为“我要做”的能动履职。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推进检务公开中强化检察自觉

  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等2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启用、民企法治自检系统上线运行等系列活动均邀请代表参与,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对代表审议报告、日常视察和座谈中提出的47条建议,一体研究、统筹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率、满意率100%。

  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通过邀请座谈、通报工作等形式,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先后邀请120余名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加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160余人次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监督检察办案130件次。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定期召开检律关系座谈会。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发布程序性信息1867条,公开法律文书63份。加强检察宣传,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发稿350余篇,发布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微信1.2万余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2022年共有57个集体、117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查办的“4·06”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专案被最高检写进工作报告,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办案团队获评最高检优秀办案团队,入选全省政法系统“榜样力量”事迹报告会。《破网打伞 扫黑除恶 正本清源——讲述本溪市检察机关“4·06”专案办理经过》获评最高检“十佳检察办案故事”首位。本溪市院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6项工作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交流经验。业务考核的60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其中40项位列全省第一。与市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和最高检联合发布的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获评辽宁省青年文明号。

  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聚焦奋进“新蓝图”,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更大司法担当。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回应人民“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彰显更强司法活力。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用足用好“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全面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用足用好“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力度。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

  三是立足法治“新起点”,在法律监督上彰显更高司法公信。进一步转变检察监督理念,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是实现检察“新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彰显更优司法形象。自觉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实“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打造新时代更高标准的阳光检察。

  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勇立潮头的担当,为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更优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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