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穆浩】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医保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6家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日前,十三届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完毕。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情况,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实,落实“一网通办”滞后;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权不够有力;“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树立不牢,支持服务企业还有懒政、惰政现象;对市委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要求,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