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过去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本溪检察“严守纪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实干创新”的工作理念,树立本检品牌、坚持本检标准、体现本检特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置于首位

  围绕社会大局稳定,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140人,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鲁某等27人的“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在完成重大政治任务中砥砺政治品质,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1件155人,起诉54件535人。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提前介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23件,29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当日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查办的“薛某妨害公务案”被全省检察机关评为涉疫典型案例。助力三大攻坚战,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222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商行和农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部署,提前介入案件7件,协助清收不良贷款48亿余元。全力服务精准脱贫,协调相关部门帮扶民生项目11个,到位资金3亿余元,3个帮扶贫困村如期脱贫。注重污染防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保护桓仁水库和太子河等水域环境,清理非法占用河道8.3公里,恢复耕地、林地120余亩。

  二、精准对接本溪振兴发展所需,主动融入大局更显担当作为

  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94人,起诉596人,从快批捕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生产假冒“奔富”系列红酒54万瓶的20名犯罪嫌疑人。稳妥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48件208人,对15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打造“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十五项“检察产品”;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53条细则;联系对接企业501家,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321个,打造“零距离”服务模式。被市委评为“本溪市政法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成果”。

  三、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四大检察”监督效能稳步提升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办理各类案件13715件。做优刑事检察更为全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3件、撤案123件,追捕追诉17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6件。做强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5件,再审改变率95.7%,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等问题,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63件。做实行政检察更显实效,向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69件,因案施策化解各类行政争议43件。做好公益诉讼更有力度,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54件,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一批损害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公共利益的问题得到治理。在全省率先制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施细则,创新打造“4+1+N”模式,积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等6亿余元。

  四、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坚决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传销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9人,为老百姓守好“钱袋子”,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让网络空间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3334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做出回复。深入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等多元司法救助工作,为105人发放救助金224万元,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应得报酬200余万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批捕起诉6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

  五、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搭建新型办案团队163个,精简审批程序,案件审结周期同比缩短24%。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持续增强队伍“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对4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六、强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亮出新姿态

  始终铭记检察权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努力答好人民考卷。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6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更主动、更广泛地接受监督。

  四年来,本溪检察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前进,在改革创新中发展,56个先进集体和166名先进个人被上级检察院、省委、市委记功表奖,35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精品案例。南芬区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被授予“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021年度,本溪市检察院“4·06”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系全省两个被最高检表彰的优秀团队之一,宋琦涉黑案专案组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被授予“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本溪市“优质服务窗口”,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再度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考核均跃居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和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紧密度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四是基层检察院均衡化发展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对此,我们将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改正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本溪检察答卷。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是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本溪检察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扛起新时代检察使命,全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服务。

  一、聚焦“两个确立”,在党建统领上持续用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党建质量,找准“党建+业务工作”融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积极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聚焦“四大检察”,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用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突出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社区矫正脱漏管等问题。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深入开展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治手段助力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2022年,将与市多家单位合作,以涉罪企业合规考察、法律宣讲等多项服务为内容的“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点单式、定制式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服务,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为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

  三、聚焦群众“三感”,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用足用好“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深入开展“强制报告+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推动实施“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新模式,有效救助涉案困难群众。同时,拟建成500余平方米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融合案件受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律师阅卷等检察服务职能,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为民服务的新体验,以更实举措架起检民“连心桥”。

  四、聚焦“五个过硬”,在强素质提能力转作风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机关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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