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雷率执法检查组来溪,就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吴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世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分别陪同检查。

  检查中,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参会的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条例一规定”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张雷指出,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基础,本溪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高度重视“一条例一规定”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场需求调结构,脚踏实地谋发展,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基层建设,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当天,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还实地查看了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姜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景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山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