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门诊“慢特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共有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此项服务

  本报讯 【记者 刘枫林】 我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日前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7月13日,我市退休职工王先生在山西省运城市同德医院进行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成为我市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成功跨省直接结算的第一人。

  过去,王先生要定期将门诊购药和治疗的发票等单据寄回本溪,由朋友代为办理报销手续,费时费力不说,还要自己垫资。作为透析患者,就医压力很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在外地看病再也不用垫钱了!”受益于这项新政策,王先生高兴地说。

  今年,市医保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在住院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近日,此项工作正式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市中心医院、华润辽健集团本钢总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本钢南芬医院、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此项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进行病种资格认定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便可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据了解,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受益,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政策规定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并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