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行至我市某小区楼道内时,眼前的一幕让人印象深刻,本应洁白无瑕的墙面已经被各种广告印章、贴纸占满,甚至连住户房门都未能幸免于难,而与笔者擦身而过的居民,对这一切却视若无睹。笔者不知道这样的“无视”有几分是抗争之后的无奈所致,又有几分是天长日久的习以为常……

以小观大,这样的实况,令人叹息!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不应只是一个响亮的口号、一个鲜明的标语、一个张贴于墙壁上的规章,而应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外兼修、上下齐动的历练过程。一方面,应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奖惩分明,各级主管部门应有责任担当、强化监督考核。另一方面,创城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创建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易反弹问题、难点问题,认真查漏补缺,狠抓整改落实,在落细、落小、落具体上下功夫,系统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创城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基层百姓应自觉提高自身修养,规范个人言行,爱护公共环境,保护公共设施,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的建设与维护中去。每个人都是所在城市的代表,个体的文明是城市文明的一个小小投影,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因此,只有人人都树立起自己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践行者、守护者的意识,创城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取得实效。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块含金量极高的城市品牌,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却绝不仅仅是为了这样一个称号,其最主要的目标还是要通过创建的过程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并在这个过程中惠及于民,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体现在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等外在方面的更新升级,也蕴涵于城市背街小巷、小区楼道及城市文化、人文精神等内在方面的凝练升华。而这一切,都需要全市上下每一个单位部门、每一名市民的共同参与。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