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空气环境又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根据《辽宁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日报》,我市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据了解,4月26日,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奚堡村村民赵某某露天焚烧秸秆。经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扣除奚堡村年度考核5分并罚款200元。考虑赵某某家庭困难,同时积极参与灭火,办事处责令奚堡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达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