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穆浩】 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下的正风肃纪工作,锲而不舍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惩治“四风”顽瘴痼疾,推动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稳固,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清明、“五一”和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守牢纪律红线,严防“节日腐败”。要强化自我约束,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祭扫纪念活动及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接受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严禁以各种形式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培训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 坚决推动疫情防控政策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引导教育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各部门要提早安排部署,严守纪律底线,要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同志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约谈提醒,防止思想松懈。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要求,注重家风建设,督促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提高警惕,防微杜渐,站稳政治立场,当好“守门员”,确保清正廉明过节。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督促协助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监督等科技手段和党风政风监督员、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等群众监督力量,继续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有效手段对顽瘴痼疾反复敲打,部门联动合力防治高档烟酒茶等节礼背后的不正之风。要紧盯隐形变异,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推动治理查处“吃公函”、快递送礼、利用营销费搞享乐奢靡等违纪行为,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重要问题线索或舆情热点,要迅速反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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