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管控,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9日至30日,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价格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有效监管我市重点商品市场价格,实现保供稳价。

  此次检查以生鲜超市、零售药店为重点场所,以药品、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春耕备耕生产物资和蔬菜、米面油、肉蛋奶等为重点民生商品,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经营场所50余处;向重点民生商品经营者发放《关于做好2022年防疫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及重点商品价格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书》200多份,督促其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商品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检查发现,一些经营者虽经反复宣传告诫, 但依然存在不明码标价现象。依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责令18家经营者进行了整改,对17家当场实施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从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对涉及疫情、重要民生商品的违法案件,给予重点打击,并向社会曝光。同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为推动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护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附:

  违反疫情管理不明码标价经营单位名单

  (第二批)

  对不明码标价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经营单位名单(1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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