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山】 记者日前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我市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同时要求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收费标准为:1—9人班型20元/课时;10—35人班型17元/课时;36人以上班型14元/课时。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课程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与45分钟不一致的,可按比例折算。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切实降低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发改、教育等部门前期对全市11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展开摸底调查和成本调研,保证了此次制定的政府指导价与以往的市场调节价相比实现明显下降,最高降幅达到32.6%。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各级市场监督、教育、发改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监督,依法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收费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