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保障人民权益获“点赞”
  “滚石坡”终成“安心坡”

  本报讯 【记者 张思思】 “经过检察机关的认真督促和区委、区政府及区住建局等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让百姓担心多时的‘滚石坡’终于得到了有效治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啊,感谢你们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一位人大代表动情地说。近日,溪湖区后石小学负责同志将一面写有“发挥职能维护公益 护航教育助力民生”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检察官手中,以表达感谢之情。

  事情的始末还要从市人大代表史贵生向我市检察机关提供的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说起。位于溪湖区后石街一栋居民楼原址有一处天然石灰岩山坡,当初开发商移除了部分山体,并顺势建造了该居民楼,却始终未加固处理残余山体,部分滚落的碎石已对楼体造成损坏。同时,由于排水不畅,雨水沿山坡持续冲刷该居民楼和后石小学地基,地基裸露出地面部分已超过1米,并且松动的石灰岩巨石随时可能发生大面积塌方滑坡,严重威胁着坡底上千名师生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线索后,经报省检察院审批,市检察院将该案移交溪湖区检察院进行办理。溪湖区检察院受案后,多次会同市人大代表、社区主任、遭受影响的学校教师和小区居民,前往涉案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和勘验。为明确行政机关权责,溪湖区检察院迅速前往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区住建局,调取涉案小区规划、设计、审批等全流程证据材料,并多次与上述单位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区住建局对涉案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监管职责,遂向该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溪湖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确认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主要责任单位,但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承担加固费用。该区住建局就此情况多次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最终,经研究决定,由区政府协调资金200余万元治理该安全隐患问题。此后又经多次调整方案、追加预算,历时近半年时间,工程终于于今年10月基本完工。

  为确定山坡加固治理工程是否取得了实际效果,日前,溪湖区检察院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区住建局依法履职情况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社区、学校、区住建局、施工方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检察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出示了现场照片,区住建局详细说明了本部门履职和工程建设情况,听证员和参会人员认为区住建局已依法履职,对治理效果一致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