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拼搏进取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抓党建促振兴、抓项目促发展、抓稳定促和谐,加快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建设,“十三五”规划胜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本溪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组织学习研讨、培训轮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全力推进稳增长促转型
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8%,税收收入年均增长8.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5.5%、7.8%。
钢地合作持续深化,再生钢铁原料加工配送基地、北方恒达物流园等项目建成投产,钢铁及相关规上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7.2%。持续壮大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高新区集聚医药产业项目185个,销售收入超亿元药企达23户。
编制全域旅游规划,枫林谷、花溪沐、大峡谷等特色旅游项目建成运营,桓仁满族自治县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林下经济,林产品贸易保持全省领先。开展全员招商,狠抓项目建设,本钢三冷轧、田桓铁路、辽中环高速本溪段等重大项目竣工,国电投热电厂、福耀汽车玻璃、万达广场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运营。
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效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山城美丽本溪绽放光彩
制定《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出台《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构建“1+N”生态法制保障体系,开展“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本溪满族自治县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桓仁满族自治县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置换钢铁产能567万吨,关闭煤矿34座,谋划储备绿色产业项目1200余个,建设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11家、绿色工厂18家。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工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销号。
持续保障改善基本民生
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全部脱贫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六个精准”、落实“五个一批”,投入资金4.1亿元,培育产业项目269个,实现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级贫困县提前摘帽、72个贫困村全部销号、3058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七防”战略、打好“六个战役”、决战决胜“七个第一时间”,创新开展微信接龙报平安,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克时艰,迅速阻断疫情域内传播,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大力推进疫苗接种,构筑免疫屏障。
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兜牢“三保”底线,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规划组建16个教育集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一体化、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建成基层文化服务中心322个、文化广场233个,新增养老机构78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83个。
未来五年:奋勇争先
实施“四大战略”
实力本溪
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五个本溪”建设迈出新步伐,新时代本溪振兴取得新突破,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
活力本溪
建设活力本溪,推动振兴发展动能实现新释放。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营商便利度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重点领域改革和开放合作取得突破,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培育2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引进20名左右国内知名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美丽本溪
建设美丽本溪,推动生态治理保护实现新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省定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稳定在9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平安本溪
建设平安本溪,推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实现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突破,市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彰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幸福本溪
建设幸福本溪,推动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民素质显著提高,打造教育强市、文化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效。
践行新发展理念
聚焦本溪高质量发展创造新业绩
坚定不移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改造升级“老字号”,做精装备制造业。
深度开发“原字号”,做优钢铁冶金产业。
培育壮大“新字号”,做强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
放大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做大现代服务业。
打造高质量项目群,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县区协同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打造更优发展环境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稳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有效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坚定不移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大力建设生态秀美城乡。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着力强化法治本溪建设。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坚决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定不移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推动振兴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统筹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展现本溪全面从严治党新作为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振兴发展的正确方向。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筑牢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推动发展的骨干力量。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筑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详见9月28日《本溪日报》四、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