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教学行为,市教育局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治理工作。先后召开暑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但是,仍有个别教师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共查处了4名违反办学行为规定教师。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8月24日,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在联合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查处了市第12中学教师王某、卢某某、彭某某、黄某某4名教师违规参与学生校外自习活动或出现在学生校外自习场所,承诺不守诺,上述4人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并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鉴于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及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给予市第12中学王某、卢某某、彭某某、黄某某4名教师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降低3个等级),同时给予王某、卢某某、彭某某3名党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处分期内每年取消其1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绩效,并取消其义务教育教师比照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补差”待遇,扣发其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5年内评先评优及申报人才计划资格,交流至边远学校,处分决定装入人事档案。

  教育的发展在于广大教师辛勤的付出和不断的夯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从教的必然要求。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溪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办学行为处分的补充规定》等条例法规,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在从重处理违纪教师、规范从教行为的同时,探索治理新模式,通过开展课后服务等多种形式,有效疏导家长、学生的需求,从而有效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同时,市教育局对违规补课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42805921

  本溪市教育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