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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职能,在创新服务上下工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增强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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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经办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紧接着,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将‘两病’患者合规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医保即时结算,报销比例达50%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嗣权介绍,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医保各部门持续发力,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实行“双标识”和动态台账管理,将我市近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他们还采取“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保险”等措施,并提前预付专项周转金1600万元,保障贫困人口和救助对象及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待遇。另外,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及部分退役士兵医保,也制定了接续政策,助力社会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疫情期间,市医疗保障局有针对性地推出14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及时预付医疗机构专项周转金1800万元,并将新冠肺炎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同时,出台减征惠企政策,全力支持复工复产、稳岗就业,受益企业3578户,基金减征7003万元。

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医疗保障局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中,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式,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简化快捷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拓展智慧医保APP功能、推广电子凭证应用,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应办尽办”,网办率达100%。不久的将来,我市还将逐步实现无卡就医。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六统一”要求做实市级统筹、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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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涂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