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舒】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完成203.47公顷,处置率达到94.03%,全省排名第一位。

  年初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在处理闲置土地方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统筹处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短期内可处置的闲置土地,有针对性地引入规划调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落实征收补偿,纠纷调处等机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各级政府安排临时使用。

  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通过约谈、信用惩戒等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企事业单位确实无法开发利用的土地,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等闲置土地处置,对因司法查封导致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市、县区政府协助司法机关理顺闲置土地债权债务关系,加强涉地资产处置工作衔接,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对因群众信访等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尽快促成项目开工建设。

  对闲置工业用地,鼓励采取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针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