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提升和放大“辽宁名医”大医精诚的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医疗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攀升,日前,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辽宁名医”和“辽宁青年名医”遴选培养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中遴选“辽宁名医”“辽宁青年名医”各50人。

据介绍,名医名家建设工程2015年启动,先后开展“辽宁名医”“辽宁公卫名家”遴选培养工作。2015年,全省遴选出首批辽宁名医30人。2017年,全省遴选出第二批辽宁名医70人,同年还遴选首批辽宁青年名医31人。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第三批“辽宁名医”和第二批“辽宁青年名医”遴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此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审核、网上公示、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选拔范围、条件、评选过程;将业务水平和医德医风表现相结合,在注重临床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同时,将同行评议、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