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细医保扶贫 不让“病根”变“穷根”
  2.3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被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医疗保障全覆盖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把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作为目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努力做到保基本、惠民生、补短板、兜底线,扎实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不让“病根”变“穷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我们紧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医保扶贫工作方案,并协调医保中心完善贫困人口管理台账,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保的基础上,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待遇报销、慢病办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稳定脱贫人口在内的2.3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医疗保障全覆盖。

  同时,我市医保部门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综合保障水平。这其中包括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至6750元,支付比例统一为70%,并不设封顶线;提升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到70%;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对未脱贫人口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证享受待遇;为贫困人口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享受兜底政策,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为提升医保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我市医保部门还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管理服务,实施未脱贫人员分类管理,跟踪服务,两县经办部门更是为贫困人口设置单独的服务窗口。如今,我市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医保扶贫对象跑腿垫资等问题, 为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结算提供了方便。今年以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有26000余人次享受了普通门诊补偿;950余人次享受了门诊特慢病补偿,累计综合保障金额246万余元;4300余人次享受了住院报销,累计综合保障金额2290万余元。本报记者 涂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