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小茗】 为帮助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市国资委帮扶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

  据了解,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及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减免房屋租金。市国资委安排相关部门深入企业有力有序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工作,并要求各出资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国有企业担当精神,主动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各项减免房屋租金政策举措,落实好、做到位。

  截至8月末,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克服重重困难,通过减免当期租金或延长租期的方式,共计免除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351户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至3个月房屋租金833.63万元。其中,63户中小微企业,免除房屋租金324.73万元;288户个体工商户,免除房屋租金508.9万元。 还有两户企业为承租摊位的38家个体工商户免除摊位租金2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