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邵璇 马兰 通讯员 孟令昊】在防御强降雨和强台风期间,为了有效应对在恶劣天气环境下可能发生的“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由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8月26日,市公安局溪湖刑警大队深入辖区、走进企业,守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溪湖交警大队安排巡逻组到辖区道路开展路面巡查,昼夜上路执勤。河东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所涉高危居民楼开展疏散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