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落实辽宁省防指8号令和关于推动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狠抓落实,强化协同作战,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力推全省农事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3月17日,辽宁省当季正常生产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应为1220家,开复工1122家,开复工率达到92%,其中,恢复70%以上产能的企业800家,占开工企业的72%。

  疫情发生期间,辽宁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抽调熟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采取“一员一企”、“一员多企”等灵活方式,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重点企业,精准联络、精准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用工不足、销售受阻等各种问题。目前,全省已派驻联络员386名,帮助590户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用工不足等问题98个。

  在加强设施农业生产指导服务方面,辽宁省农业农村部门引导企业调整春季生产计划,选用工厂化生产的优质种苗,做好设施蔬菜企业生产服务;针对肉鸡屠宰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不足的问题,指导企业减少分割加工,实施白条上市或冷冻储存;针对饲料企业豆粕、石粉等生产原料短缺问题,开展摸底调查,提供原料厂家信息,做好衔接服务;加强水产养殖技术服务,在强化对渔船渔港的疫情防控管理基础上,指导做好渔需物资准备、保障海洋企业捕捞复工复产。

  与此同时,以12316金农热线、《新农业》、《辽宁省智慧农业》等平台、新媒体为主要抓手,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开展相关信息咨询、强化市场监测,开展“菜篮子”产品市场供需统计分析和重要农产品价格日监测,为全省保供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及时向行业发出监测预警。畜产品监测范围包含各畜禽品种监测村270个,监测户278个,监测奶站156家,生猪、蛋、肉鸡等监测企业和规模场近7000家。蔬菜价格监测依托12316产地价格监测体系和省内五大蔬菜批发市场,涉及33个棚菜主产区。

  为了拓宽企业销售渠道,辽宁省农业农村部门还主动与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等地对接,促进企业产品外销,支持有条件的加工销售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与省供销社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通过12316金农热线和各地农业农村局调度等渠道,及时了解各地农产品滞销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省供销社。省供销社加强与外省市供销社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

  在促进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方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加快惠农补贴资金兑付,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梳理全省现行的以及国家即将出台的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信息,向农事企业宣传。调度本地涉农企业贷款需求,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中小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发挥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强设施农业生产指导服务。指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上市期;引导企业调整与落实好春季生产计划,优化品种及茬口布局,引导企业选用工厂化生产的优质种苗,提高农事企业产品品质。加强水产企业养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省内科研院校和技术推广人员作用,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指导,做好春季鱼病防治和水产养殖生产。加强对畜牧养殖企业的生产、防疫等技术指导服务。

  在严格农事企业疫情防控方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派出14个督导检查组先后开展三轮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督导,第三轮督导的重点是突出农事企业疫情防控,走访农事企业27家,以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为抓手,紧盯农事企业开复工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复产“十到位”和员工复工“十必须”,在企业恢复生产过程中防范疫情发生。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地区,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到位。

  在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方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狠抓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为复工复产打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