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市总工会出台八项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在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具体措施包括:拨付市卫健委专项资金100万元,各县区、高新区(卫健委系统)专项资金各10万元,用于 防疫抗病工作;对我市赴武汉医护人员(包括支援省内定点防疫医护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0元(首批15人每人已发放2000元,再补发3000元),并颁发防疫抗病 “本溪五一劳动奖章”;我市赴武汉医护人员在武汉期间,对每个家庭每月提供资金1000元用于购置基本生活用品和防护物品(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跨月按两个月计算);与我市赴武汉医护人员家庭建立紧密联系,开通热线电话,由本单位工会安排专人实行一对一联系服务;对坚守防控疫情第一线的医护、公安、环卫及公交运输等相关职工免费提供一年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对我市防疫用品相关复工复产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补助;拨付市公交公司专项资金10万元,拨付各供暖企业专项资金5000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对已建工会组织的送餐、快递等行业工会每户拨付专项资金2000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击疫情决策部署,成立全市工会系统抗击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发出《市总工会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制定下发《关于全市工会系统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投入专项资金,对我市首批15名赴武汉医护人员家庭和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我市定点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委、铁路本溪站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慰问。全市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承担防控疫情相关工作。截至出台八项措施前,市总工会及各县区工会共计投入防疫抗病专项资金331.88万元,慰问相关人员37610人次。

  本报记者 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