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全省扶贫办主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在完成剩余1.42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同时,重点巩固扶持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人口。

    2020年是我省脱贫攻坚“巩固提高年”。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我省提出要精准推进、精准发力,让剩余1.42万未脱贫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并着力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能力。对已脱贫人口特别是重点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脱贫不稳固和边缘人口持续加大帮扶支持力度,防止其返贫、致贫,21万已脱贫但年均收入低于5000元人口将是重点巩固扶持对象。为此,我省将继续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帮助这部分群体实现稳定增收,同时着力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打牢基础。

    为落实巩固扶持工作,我省提出坚持动态识别,将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加强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以及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发现脱贫不稳定的及时给予帮扶,并研究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对重点人口的巩固扶持,有助于脱贫攻坚工作保质保量。我省今年还要对15个摘帽县加强巩固,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加大定点扶贫、驻村扶贫和省内对口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

    记者  胡海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