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中小学校将全面提供课后服务
  有关部门就此做出规定,尊重家长意愿,防止变相“补课”,严禁乱收费

  本报讯 【记者 车晓丹】 开学在即,为努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市发改委与市教育局针对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中规定,各学校为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所有课后服务工作都必须在学校内统一组织管理。要充分利用好学校办学资源,从事课后服务教师以本校教师为主;各学校必须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实现家校协商共治;同时充分尊重家长需求和意愿,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

  《意见》还明确了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小学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初中七、八年不晚于18:00,九年级不晚于19:30;高一、高二年级不晚于21:00,高三年级不晚于22:00。服务内容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征求意见,核算运行成本,并探索通过政府补贴与家长合理分担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课后服务经费。“家长合理分担”部分由学校代收,借鉴周边城市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每生每小时不高于3元的标准,各年级(周一至周五)每生每月家长承担的最高服务费分别为:小学130元,七、八年级100元,九年级190元。高中阶段课后服务费参照每生每小时不高于3元执行。政府原则上按照每生每小时3元的标准补贴10%,并对小规模学校差额补贴。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市教育局针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工程,要建立健全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一支以在校教师为主,结构合理、数量和质量满足需要的课后服务队伍,通过培训、学习、自修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辅导课业、组织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