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佳音】 盛夏七月,骄阳似火。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东阳村的大山间绿荫正浓,松涛阵阵。“整个这片红松林已经到了结塔的时候,今年入秋就能收塔了。”村党支部书记李庆英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本溪县以党建引领,积极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抢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机遇,积极引导条件适宜的村发展红松种植产业,不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走出了一条集体强、产业兴、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新路。
今年,本溪县坚持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组织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印发了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实施方案,立足农业区域、聚焦农业产业,通过组建党群共富责任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建立产业联合党组织等方式,因地制宜挖掘资源、发挥优势、盘活资产。对98个村的林地面积和确权情况进行精准排查,摸清全县林地资源“家底”,指导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推进“一乡镇一规划、一村一方案”机制。林业资源丰富的东阳村作为试点,积极培育打造红松种植产业,着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双增收。“林改试点建设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一大举措,既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增收致富,也有利于国有林场的扩大再生产。”李庆英介绍说。
依托国有林场、公司、大户等实体经济主体优势,本溪县通过“党支部+集体+实体经济主体+农户”的抱团发展模式,鼓励林权所有者采取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引导村集体以集体土地、资金、资产等入股。同时,通过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的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委托公司、林场和种植大户等实体经济主体与农户开展合作、统一经营,发展红松种植,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经营收益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配,建立起党组织、实体经济主体、农户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多方共赢的新局面。目前,全县村集体入股、流转土地近1000亩,带动群众就业100余人,促进集体经济增收预计达500余万元。“自从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村集体+林场+农户’共同经营模式,俺们的收益比以前多了不少,这真是致富的新路子。” 东阳村村民吕志成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