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通知
  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为实施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清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把“五一”、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要严格对照本溪市《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全面检视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动约谈提醒下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以扎实有效举措、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担负“一岗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监管职责。要强化教育提醒和严管严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家人、亲属切实增强廉洁意识、筑牢初心使命,遵守节日纪律、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崇廉拒腐,遵守公序良俗,坚决反对“四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培训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二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三是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范围接待;五是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六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或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八是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九是严禁“舌尖上的浪费”、“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变着法子“吃公函”等隐形变异行为;十是严禁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通知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把作风建设要求一贯到底。要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措施》,整饬阻碍振兴发展的顽瘴痼疾,清除阻碍振兴发展腐败毒瘤。聚焦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严、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施治。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为引领,从严查处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背后的享乐奢靡之风。要严格风腐同查机制,深挖细查风腐同体问题,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风腐同查、风腐同治,严防由风及腐问题发生。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大兴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沉到一线,着力发现和查处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等问题,以调查研究的步步深入推动“四风”问题的持续整治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定期报告有关线索及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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