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排查公告
2022年1月23日,沈阳市辽中区在愿检尽检人群主动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为北京市丰台区来沈人员,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双采双检检测结果为阳性。该无症状感染者于2022年1月21日7:08乘坐D825列车(05车厢02C号),请乘坐D825车次高铁的乘客,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屯或工作单位进行报备,并按照辖区防控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截至目前,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已累计排查到密切接触者47人(在沈12人,横传外市35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5人,风险管控人群37人(在沈21人,横传外市16人),已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已完成核酸检测人员的结果均为阴性;对划定的4个疫点均已实施封闭管理,由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效果评价,切断传播途径,彻底消除传播风险。
本溪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1、1月21日乘坐D825次列车同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中心以及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做好防疫相关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防疫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社区、单位、酒店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排查,及时进行疫情提醒,提供保障服务。
2、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嗅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请广大市民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做好健康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配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24日
本溪市及各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本溪市024-43889360
本溪县024-46821576
桓仁县024-48870877
平山区024-42892177
明山区024-44837878
溪湖区024-45832325
南芬区024-4383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