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9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本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立足“四个机关”定位,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作为、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成效,为建设“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