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与干部群众谈法治·以案说法 | 本溪日报 2025-11-13 10:39| 我要分享
核心事件:小区内儿童骑行本是常景,但熟悉的环境中也暗藏风险。监护责任一旦落实不到位,日常的疏忽便可能酿成事故,继而引发纠纷。今年7月,一名10岁儿童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因速度较快,撞上一名从左侧跑出的5岁儿童,造成后者右面部皮肤裂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肇事儿童的监护人承担70%赔偿责任。
此类案件并非个例。今年7月,陕西绥德县一名10岁儿童因骑行不当,与围栏相撞后跌倒在道路上,二次撞击致使他人车辆受损,最终由监护人赔偿车辆维修费800元。
一、法律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小区内发生儿童骑车撞人事故,责任认定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过错程度:如果被撞者突然冲出、自身存在过错,可能会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监护人是否尽到看护职责:监护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在场并有效看管孩子是关键因素。
3.小区管理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存在管理瑕疵,如道路照明不足、交通标志不清等,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律师提醒
小区内人来人往,家长要提醒孩子小心骑车,避免撞伤他人,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家长务必履行责任:
1.紧盯不放:无论小区、游乐场或广场,全程贴身看护,别让孩子脱离视线;
2.风险预判:提前评估环境隐患(如设备安全、人流密度),选择适宜的活动;
3.及时干预:发现追跑、吵闹等高危行为,立即劝阻。
三、预防建议
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监护人和小区物业可以共同采取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监管,告诫他们不在人群密集处骑行、不骑快车。
2.履行监护职责:对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应时刻注意看护,避免让他们独自在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下活动。
3.完善小区管理:物业公司应确保小区内交通标志清晰、照明充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购买相关保险:可以考虑购买适当的保险,如意外伤害险等,以分散可能的风险。
结语:
未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较弱,监护人在孩子玩耍时应审慎陪伴和防护,教育引导孩子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并积极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栏目支持:市司法局
辽宁良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