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舒】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公布的2025年辽宁省质量标杆名单中获悉,位于本溪高新区的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凭借其在中药制造领域的卓越质量管理实践成功入选,成为全省质量提升行动的典范企业之一。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拥有60余年发展历史,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本溪中药厂。公司现拥有100余个中成药品种,其中“静灵口服液”“大川芎口服液”等多个产品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独家生产品种,广泛应用于儿科、妇科、心脑血管等领域。自2023年《辽宁省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实施指南》印发以来,本溪高新区企业连续三年获此殊荣,不仅彰显了本溪高新区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综合实力,更加快推动了质量管理赋能新型工业化进程。

下一步,本溪高新区将进一步巩固深化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应用,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创新,持续践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创标杆、超标杆,为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工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