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章爽】 近日,在本溪金融监管分局的持续推动下,我市有13家生产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保费1.15万元,保额1000万元。这是本溪金融监管分局积极响应“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提升各类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保障社会公众安全与权益。同时,这也标志火灾公众责任险成功落地本溪。
火灾公众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险种。
此前,为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发挥社会保障和协助社会公共治理职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本溪金融监管分局不断强化政策引领,召开全市财险机构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就“筑牢公共安全生产防线,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开展专题研讨,为有需求的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承保方案。同时,该局负责同志还带队深入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实地了解企业需求和存在的难题,并针对相关情况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后续深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落地本溪奠定基础。最终,本溪金融监管分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达成火灾公众责任险落地方案共识,即建立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牵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今后,这13家生产企业如因火灾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共保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