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网牢记嘱托显担当 决胜之年夺全胜 | 本溪日报 2025-6-18 09:46| 我要分享
近日,市法院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被告公司以原告劳动者系兼职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审理,市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由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该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双重劳动关系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功入选2025年全省法院服务三年行动典型案事例。
从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到深入开展精准靶向普法;从持续开展的“为民办好小案、小事”专项活动,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年初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监督的具体实践,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本溪,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我市准确把握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修订《本溪市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条例》《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本溪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条例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严格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市坚持把保证法律实施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工作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在全面开展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我市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九应当、九不得”工作举措。为了进一步拓宽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渠道,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7家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面向市、县(区)发放200张政企联系卡,选聘10名市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良好氛围。具体工作中, 我市还构建了“起草部门+司法行政+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联合审查机制,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净源”专项行动,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政策措施进行复查和清理;开展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法治督察,通报全市法治建设情况,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持续开展“为民办好小案、小事”专项活动中,年初以来,市、县(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民生小案5167件,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上,市法院通过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3”专项行动方案,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部门、各条线出发,优化服务,强化保障,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创业、专心生产、安心经营。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等多平台、多渠道发现线索,优化刑事立案监督方式,畅通侦查活动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两项监督整体质效。年初以来,刑事诉讼监督案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达100%。积极开展针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全流程监督,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市公安局加强和完善市、县(区)侦查中心建设,集中打击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两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实现“两抢”现案破案率达100%。市司法局强化监外执行人员管理,依托社区矫正平台,实现信息化核查率及违规处置率均达100%。我市还召开了全市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正风肃纪暨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并发放《管理制度汇编》,提升从业人员执业服务水平;开展了“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活动,组织全市23家律师事务所与13家企业签订《专项法治体检》。
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我市坚持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持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社会调查,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普法;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800余人次;利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轮训13批次2000余人次;扎实开展“12348法律护企传呼台”品牌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扶供给;举办“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专项法律服务活动5场,送出法律援助联系卡2000余张;推动“法‘智’本溪”数字平台提档升级,推出“AI律师”服务,实现“足不出户、一键直达”的便民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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