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佳钰】 为确保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全市养殖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日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水产养殖“渔政亮剑2025”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南芬区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实地查看药品储藏室、饲料库、水产品养殖单位生产日志、药品使用记录、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等。现场发放、张贴新版《2024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2号》,提醒养殖户严禁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对已使用限用药物的水产品,要在休药期满后方可上市销售。此次行动,共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及养殖户12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余份。通过和企业经营业主的沟通,详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提高了企业和养殖户规范用药水平,为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