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车晓丹 摄影 林林】 5月24日,由省妇联主办,市妇联、市司法局承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在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台地村举行,全省各级妇联干部、维权志愿者、妇女群众代表100余人参加活动。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4周年纪念日。举办此次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助力全社会关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好地宣传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实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关爱、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中,省、市相关单位领导为妇女群众代表赠送了解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普法书籍。辽宁国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群众进行普法讲座,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参加活动人员还参观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台地村的法治文化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