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4月7日至6月20日对本溪高新区开展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高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本溪市第A015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swxsz2024002@163.com

  征求意见箱:

  1.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一号楼一楼楼梯后侧;

  2.本溪高新区信访接待中心进门左侧;

  3.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E区。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32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17时。

  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