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穆浩】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对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平山区人民法院、桥北街道、千金街道、平山街道,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溪湖区人民法院、火连寨街道、石桥子街道、日月岛街道,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南芬区人民法院、下马塘街道、南芬街道、思山岭街道共15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月21日至22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完毕,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有差距。有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有的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用力不足,发展质效有待提升。有的防范化解风险仍需加强。有的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履行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到位。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不到位, 优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用力。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要强化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规范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向好。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工委)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管用的举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相关区委和市直部门单位要落实政治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反馈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要在本地区本系统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全面整改。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