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2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景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着力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本溪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