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7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一、决定任命

  吕雪峰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继承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黄明为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黄智力为本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二、任命

  王正盛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任命

  高伟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颖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国涛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四、免去

  赵淑玲的本溪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五、决定免去

  丁耀东的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栾奎杰的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道元的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赵峰的本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六、免去

  卢文春的本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七、免去

  陈玉芝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