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舒】 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刚刚发布的2021年度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入库公告中,我市15家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3家企业纳入省级项目库,圆满完成了2021年年初预定的10家指标。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在工作中按照市委“生态立市”战略,制定了2021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各县局、分局落实好省厅、市局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指导企业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同时,该局全面贯彻市委工作要求,大力促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制定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并完成签批上报工作;他们还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的首个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该《条例》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为推动我市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向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