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枫林】 为进一步拓宽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就医渠道,方便就医需求,提升就医购药便利性,近日,市医保服务中心再次推行惠民便民措施,调整门诊特殊病种就医管理方式,对限额结算的门诊特殊病种取消就医定点限制,切实增强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22年1月1日起,凡我市符合糖尿病及并发症、脑血管病后遗症、普通结核病等19种限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资格的参保人,不再实行每年只能在选定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限制,参保人在充分了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可自由选择辽健集团本钢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31家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于异地安置的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同样放开只能在安置地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限制,可在安置地能提供相应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服务的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消门诊特殊病种转院登记备案。

  继2021年我市将门诊特殊病种的待遇认定工作由市医保中心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申报认定从经办机构延伸到医疗机构取得良好反响后,市医保服务中心继续探寻推进服务下沉、优化流程等便民举措,积极推进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分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此次又全面放开了限额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就医限制。不仅如此,为保障参保人切身利益,市医保服务中心还将进一步加强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限额门诊特殊病种的就医流程、管理模式和方式,指导相关机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将能够治疗的限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向参保人公示,引导有序就医,确保就医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