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邵璇 通讯员 孟令昊】 为加强辖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日前,市公安局溪湖分局治安大队对辖区涉爆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民警重点检查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领取、使用登记等工作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同时对仓库存放的民爆物品进行清点,将实物与台账进行核对,确保账物相符。检查中,民警要求渉爆单位和管理责任人,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管理,确保台账全面规范、流向轨迹清楚、数目一目了然,全力以赴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全程安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