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加速度”奔跑在审判一线
  ——记溪湖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二级员额法官石尹镜明

  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职责在于维护法律的公正。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载,她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坚守初心、肩负使命,经她手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同事们经常笑称:“她要么在开庭审理案件,要么在协商调解方案,要么在赶往审理(调解)案件的路上……”也因其在工作中出色的表现,她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特级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她,就是溪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二级员额法官的石尹镜明。

  2019年10月,正值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石尹镜明服从院党组决定,勇挑重担,进入溪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第二团队,负责速裁案件审理、申诉案件复查及全院信访工作。面对“一站式多元解纷”新的工作模式,石尹镜明主动钻研业务,将民事审判经验与诉服中心一站式建设充分结合,努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在速裁案件审理中,石尹镜明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与速裁二团队的驻院调解员密切配合,依托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给调解员进行案件争议摸排及诉前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充分引导争议双方完成举证责任后,及时判决,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疫情防控至今,石尹镜明依托调解平台,通过在线音视频调解成功案件78件。

  辽宁某医药有限公司诉凤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250余万元。在案件送达之初,被告即提出管辖权异议。虽查明溪湖区法院具有管辖权,但如进入管辖权审查程序,势必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为保障该起案件的效率与效果,石尹镜明多次与被告代理人沟通,又通过多方努力与被告凤城某医院的院长取得了联系。起初,对方表示担心案件诉在溪湖区法院会造成地方保护,坚持要求将案件移送至凤城,同时提出原告主张的欠款数额与被告财务账目存在较大差异。在近一个小时的电话沟通中,石尹镜明耐心细致地向对方介绍本案管辖权归属的法律依据,全面释明溪湖区法院与凤城法院同样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并且也一定会依据法律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同时向其提出原、被告双方可带领财务人员对争议数额先行对账的方案。最终,对方被石尹镜明坚韧的职业品格所打动,表示愿意相信溪湖区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不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主动承诺3天后便带领财务人员赴溪对账。

  在收取原告诉讼材料的14天内,石尹镜明组织双方在调解平台和庭审现场进行两次集中对账,通过对一份份证据材料的全面梳理,积极促成双方就欠款数额达成一致。对于付款时间,在兼顾被告还款能力和原告回款需求的基础上,最终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批付款还款计划,有效维护了涉案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一案一事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从事审判工作十年来,石尹镜明常在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纷争中结束一天的工作,但她始终坚持着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坚守着法院人的初心使命。

  本报记者 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