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市发展改革委累计争取上级资金超60亿元
  稳增长惠民生 让政策红利变发展动力

  本报讯 【记者 卢山】  近3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统筹协调经济方向与政策导向,累计争取上级资金超60亿元,为弥补我市大量公益性、基础性建设项目及重点研发项目的资金缺口提供了重要支持。

  民生保障首当其冲。2018年以来,通过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7亿元,先后改造完成全市42个早期棚改小区、140余个老旧小区,近15万户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依托专项工程新建新溪湖大桥、衡泽热力供暖设施以及改造东明二路、胜利路、人民路、文化路、紫金路等多条城市中心道路,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得到明显提升。

  随着2014年溪湖老工业区被纳入首批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支持范围,我市掀起了围绕独立工矿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大幕。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将原有的政策资金支持范围由15.57平方公里扩展到127.56平方公里,惠及溪湖、明山、南芬三个城区,累计为44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9亿元。

  “依托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发改委为我们争取到了上级资金1000万元用于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化示范建设项目,确保了这一重大项目如期完成。”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佩红告诉记者,公司先后获得国家帮助企业用于研发、产业化建设等项目支持资金5000万元,极大提升了公司产能和智能改造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在文旅、体育、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33个项目也获得了1.8亿元资金支持。此外,围绕抗疫特别国债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等领域共争取中央资金支持32亿元,对疫情防控、助企纾困,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发力,先后为平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市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垃圾焚烧发电、本溪县南太子河防洪治理工程等多个项目下达上级资金6.3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包括第三批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采选工程、省区域医疗中心本溪中心医院项目等在内的一批民生和重大工程项目支持资金3.65亿元已经陆续下达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