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冰凌】  4月8日,记者在南芬区下马塘街道沈家村采访时看到,整个村部院子上方被光伏发电玻璃面板遮盖。村第一书记陈洪宇告诉记者:“这是区委组织部扶持修建的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平均每月发电10500千瓦/小时,年可实现收入近5万元。”

  2019年,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南芬区委组织部投入50万元,扶持沈家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2020年7月,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调试完毕,8月正式开始发电。经过8个月的运营核算分析:平均月发电10500千瓦/小时。按国家电网收购价0.378元计算,每月直接收入3969元,每年直接收入4.7628万元。如果发电自用,每度电间接收入0.222元。

  “光伏发电项目是一次性投入,不需要管理,使用期为25年,这将保证村集体每年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陈洪宇说,沈家村下步还计划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游,修建苗可秀纪念馆、打造百亩花海、开发垂钓项目,吸引外地游客来此旅游观光,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更多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