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穆浩】 3月10日,我市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做好十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共安排5个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分别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时间一个半月。



 会议指出,要坚持高站位,不断深化对巡察监督的思想认识。始终聚焦“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战略、构建“三市四区”等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在巡察工作中,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水平,坚决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具体成效。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


  会议要求,要坚持高质量,促进发挥巡察监督优势作用。始终注重把握关键环节,精准有效发力,深入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有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继续抓好巡察规范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不断加强巡察机构自身建设。始终坚持突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队伍,为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好局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荔宣布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