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本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盯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两个机关”建设,着力提升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为实现本溪“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