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控人员聚集和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告
  本疫防经发指告字〔2021〕第1号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严控人员聚集和严防聚集性疫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取消线下年会、团拜、慰问、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和大规模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

  2.严格控制大型聚餐。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

  3.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值守管理,负责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及日常清洁、通风消毒、限制瞬时客流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等防控措施。

  4.严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严禁村内聚集性活动,暂时关闭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引导村民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切实加强农村大集防疫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5.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切实减少集聚,切实保障学生及幼儿群体健康安全。

  6. 严格管理殡葬场所。全市各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殡仪馆整容、守灵、祭奠及公墓祭扫等活动人数严格控制10人以内。

  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