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摸底显示,我省扶贫资产总规模达到58亿元,形成的资产总额占投入的63.74%。这是日前记者从全省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我省明确要把前期脱贫攻坚形成的资产管好,用它的收益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了更好地指导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省扶贫办围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印发《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省各地按照《办法》规定,把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核算并管理。

与此同时,我省进一步明确了扶贫资产属于建档立卡户这个群体,各级扶贫部门将作为扶贫资产的管理人,以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运行。按照设计方案,省、市主要进行政策指导;县是管理主体,承担主责;乡里要做好扶贫部门和农经部门的配合,将扶贫资产纳入乡村三资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如何分配扶贫资产的收益,我省指出,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无返贫风险的基础上,可用于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和相对贫困等问题。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扶贫资产管理电子台账,将扶贫资产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而对于扶贫资产监督,我省强调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责任共担、上下联动的扶贫资产监管机制。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要用好抓试点的办法,及时总结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管理方式,形成经验并以点带面。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