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兰】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移交衔接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稳步推进,今年年初,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调查,摸清审批底数。经核实调查,截至2019年末,各县区未因部门间的职能调整而间断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同时,主动入位衔接,明确工作要求。今年4月,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业务衔接的通知》(本农发〔2020〕19号),要求各县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责移交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通知》(本农领发〔2020〕6号),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管理政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宅基地基础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该局克服工作人员短缺等困难,从局机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临时管理机构。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明山区也纷纷组建了临时管理机构。市、县两级临时管理机构的成立,有效确保了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桓仁县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完成1处200平方米异地新建宅基地审批工作。